10.3969/j.issn.1674-828X.2008.01.013
论违反强制性规定行为的效力
强制性规定是指其在适用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不用通过约定来予以排除或变更的规定.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表明我国法学界对违反强制性规定行为的效力的认定,经历了从绝对无效到部分无效,再到效力待定的发展过程.文章从比较法的视角,分析了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民事行为是否当然无效,并提出自己对于该问题的一些重建构想,试图解决其中公私法冲突的问题.
强制性规定、公序良俗、公法、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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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1(中国法律)
2008-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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