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我国保险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4-828X.2003.04.003

略论我国保险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引用
我国2003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保险法>将从事保险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从原保险法第4条中分离出来,独立列为了第5条.文章针对保险法的这一修改,指出我国保险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是对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最大善意原则的继承和发展,同时,作者对我国保险法关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进行了综合分析,并对如何进一步完善保险法中关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提出了一些建议.

保险法、诚实信用、原则

19

D922.284(中国法律)

2005-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1-1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008-8393

12-1300/D

19

2003,19(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