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8636.2016.03.005
失业赔偿金损失责任承担的司法认定
职工在用人单位工作十年以上,用人单位应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在其单位工作期间投保失业保险,后又强令职工下岗,造成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而无法办理失业保险补缴手续,致使职工无法享受失业保险费,失去依法从国家和社会所应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对此,用人单位理应赔偿职工本应享有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费、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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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5(中国法律)
2016-1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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