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8636.2015.04.008
工会参与法治社会建设初探
当前,国家法在形式上不断完善的同时却与社会相疏离,转型社会亦有纳入法治化轨道的迫切需求,亟待将国家法嵌入到社会中,与社会相联结,使法治内化为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和内在需求,通过国家法的社会化达成社会的全面法治化。工会作为社会构成的有机组成部分,应当积极参与到法治社会建设中,发挥连接传动、社会整合、团体规范这三大社会功能,并着重在加强社会法建设、普及法治理念、制度和行为规范、依法维护职工权益和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独特作用。
法治社会、工会、国家法、社会法
D920.0(中国法律)
2016-03-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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