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8636.2015.02.009
浅析安全生产法的亮点与瑕疵
全国人大常委会新近修改通过的《安全生产法》增加了以人为本这一关键词,使该法更趋严谨与科学.但同时该法原有的一些不足没有得以纠正.用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理念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来衡量,在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法律应当向工会赋权,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毕竟这是紧急情况下,拯救职工生命的不二选择,也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应有之义.
安全生产法、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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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54(中国法律)
2015-08-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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