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8636.2006.01.003
市场化对工会工作的冲击--对工会法修改的一点认识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适应市场化的需要,我国工会法进行了修改,针对市场化过程中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工会法确立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能,并且实现国内规则与国际规则的对接,引入国际上行之有效的维权手段,为我国工会组织在新的条件下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提供了法律武器.
市场化、工会法、劳动者、工会组织、法制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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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12.6(工人运动与组织)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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