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8636.2005.04.007
关于非公企业领导工会的体制问题研究
非公企业产权与劳权的性质决定了劳资利益的对抗性,以老板为书记的党组织领导工会,不符合国际劳工立法要求和国际贯例.应从思想理论、立法、体制等方面创新非公企业处理党与工会关系的制度和机制,探索并建立与我国制度和政治体制相适应的党领导工会的新模式.
非公企业、党组织、领导、工会、体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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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12.6(工人运动与组织)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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