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6570.2018.12.020
着力营造法治化环境助推大数据发展应用——《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解读
2018年12月1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有利于发挥大数据在促进经济发展、服务改善民生、完善社会治理等方面的作用,将为我市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构建数字经济和智慧城市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2019-04-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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