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6570.2018.06.018
完善基层社区治理构建和谐物业环境——市人大常委会修改《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
2018年5月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现就条例修改的背景和主要内容作简要介绍.一、条例修改的背景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大将“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
2018-09-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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