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6570.2018.05.030
围绕“四性”接受人大监督推动检察工作有效开展
近年来,南开区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思想理念,通过教育引导、联络对接、建章立制、办理反馈,不断增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规范性和实效性,有效地促进了全院各项工作的开展.一、强化教育引导,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检察机关接受人大监督是宪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原则,能否做到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仅体现着检察机关的工作态度,更体现着检察机关的政治担当.
2018-08-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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