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6570.2017.12.015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八十二号)《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性法规、会议、公告
2018-0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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