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6570.2017.12.012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七十七号)《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已由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11月28日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危害,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作如下决定:一、本市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燃放、烟花爆竹、外环线、公共安全、污染防治法、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规、管理条例、大气环境、危害、七号、会议、合本、公告、法律、地区、财产
X8 ;D92
2018-0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