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6570.2017.06.022
开启代表建议工作新航程——《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实施取得积极成效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依法履职尽责、对“一府两院”工作真监督真支持的法定权利.为更好适应新形势下代表建议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2017年1月20日,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于3月1日起施行.这是一部保证我市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实施以来,市和区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及承办单位认真开展学习宣传,制定完善一系列制度措施,在推动条例规定落地、提升代表履职热情、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新航程、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批评、一府两院、人大代表、工作条例、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主体作用、制度措施、学习宣传、法定权利、新任务、义务、提升、监督、会议、单位
D6 ;D92
2017-08-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