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6570.2013.12.021
依法保护水土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解读
2013年12月17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修订通过《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实施办法的修订对我市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城市,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实施办法的修订背景根据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结果,目前我市水土流失面积和总量不大,但仍需突出重点,及时预防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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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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