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推进美丽天津建设
市委十届三次全会召开之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着眼于充分发挥市、区县人大常委会和各级人大代表在建设美丽天津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阶段性成果,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快建设美丽天津的具体措施.在地方立法工作方面,对现有法规进行清理,对滞后领域进行补充,及时把成熟的经验、办法、制度转化为法律规范,为加快建设美丽天津提供法制保障.一是围绕美丽天津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对本市现行地方性法规中有关内容进行专项清理.二是对已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立法计划安排审议项目的《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等,按计划进度要求提请审议.三是对列入预备项目的《天津市水资源综合利用条例》、 《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争取在今年底或明年早些时候提请审议.
措施、天津市、县人大常委会、建设、水资源综合利用、管理条例、教育实践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水土保持法、人民共和国、阶段性成果、地方性法规、总体目标、专项清理、制度转化、征求意见、养老服务、人大代表、立法工作、计划进度
D92;G65
2013-1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