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6570.2013.03.016
从往事谈起——浅议立法与监督
《天津人大》编辑部的同志要我写写在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期间的往事,我欣然同意,便写下这篇小文.十几年前,我担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期间,主要是参与地方立法和监督工作.在那些日子里,我体会最深的,一是地方立法好中求快;二是监督工作敢字当先.地方立法是法律赋予具有立法权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地方立法对国家立法具有从属性、依附性和拾遗补缺的功能.作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不仅可以依法制定实施性的地方性法规,也可以依法制定自主性的地方性法规,创设新的法律规范.
地方立法、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依法制定、监督工作、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权力机关、工作委员会、重要职责、天津市、拾遗补缺、国家立法、法律规范、自主性、依附性、实施性、立法权、从属性、任期、律赋
D92;D26
2013-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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