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6570.2013.01.004
市人大代表调研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执行情况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修订的《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1月9日和11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实施办法的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推动法规的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苟利军参加调研,并听取基层教育工作者的意见.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滨海新区、河东区、津南区负责同志参加.
义务教育法、人大代表、实施办法、执行情况
D922.16;D622;G522.3
2013-04-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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