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就业工作 改善民计民生
4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天津市就业促进条例》情况进行集中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参加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元龙、李泉山,秘书长王世新和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参加。副市长崔津渡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
就业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大常委会主任、就业促进法、民生、执法检查、组成人员
D624.51(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2012-07-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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