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节约能源法努力构建节约型社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津检查实施节约能源法情况
@@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实施节约能源法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各方面扎实推进节能工作的自觉性,努力实现”十一五”规划提出的节能降耗目标,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成5个小组,赴山西、天津、重庆、新疆、湖北、河南、河北、内蒙古、浙江、吉林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检查.5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傅志寰率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津,对本市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的情况进行了为期4天的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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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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