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度主要工作安排意见--2006年2月9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主任会议通过
@@ 2006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总的要求是: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八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站在新起点、再创新优势、实现新跨越”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全力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为实现我市”十一五”发展的良好开局,加快实施”三步走”第二步战略部署,全面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安排意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落实科学发展观、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党的领导、和谐社会建设、邓小平理论、政治建设、战略部署、依法治国、文化建设、围绕中心、社会主义、三个代表、开发开放、经济建设
D26;DF0
2006-04-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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