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
@@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工作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承担着为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服务,为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服务,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服务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强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增强机关整体工作效能,提供优质服务,是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要前提.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建设社会主义、提供优质服务、思想政治素质、机关、组织建设、组成人员、制度建设、文明服务、人大代表、民主政治、履行职责、会议服务、工作效能、工作水平、工作人员、工作部门、干部队伍
D6(中国政治)
2005-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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