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3197.2006.01.008
《天津市公共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程》 编制介绍
@@ 近年来,举国上下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工作.天津市于2∞5年在推动居住建筑进一步节能的同时,实施了<天津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 29-153-2005[1].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天津市新建了许多公共建筑.这些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耗,按单位面积计算,明显高于一般居住建筑,为保证公共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天津市建委下达任务,由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天津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中心及天津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组成编制组,完成了<天津市公共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的编制工作.编制组在工作中参照国家、行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的相关条款,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经历多次修改,完成了编制工作.值得说明的是,天津市已于2004年实施了<居住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程>[2].在这个基础上,吸取了最近汇总的经验,结合公共建筑的特点,编制了<公共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程>[3].本文将对这两本验收规程中异同做有关的介绍.
天津市、公共建筑、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编制介绍、居住建筑节能、编制工作、质量验收规范、墙体材料革新、质量监督、征求意见、面积计算、科学研究、经济建设、节能工作、建筑使用、建筑工程、基础、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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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711(建筑施工)
2006-04-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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