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9143.2006.06.036
浅谈医嘱与用药在执行时间上存在的问题
@@ 随着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出台,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制定了配套文件<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中第3章第29条规定,医嘱必须有执行时间和执行护士签名.因此大多数医院相继都推出了长期医嘱用药执行单、临时医嘱执行单、电脑医嘱等措施,逐渐规范了医嘱执行的准确性和具有法律的有效性.但是,我们随机抽查了我院120份病历的医嘱单和用药执行单,发现开医嘱时间和实际用药存在着较多不规范的现象,现报告如下.
医嘱、用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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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472(护理学)
2007-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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