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力均等化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关系研究
财政均衡实施过程始终存在着公平与效率关系的权衡,二者之间可以找到一个相互兼顾的平衡点.在公平与效率权衡的基础上,明确我国财政均衡的目标导向为基本公共服务最低均等,这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均等化模式选择与标准定位,是推进财力均等化的最终落脚点.对财力均等化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之间的关系展开定性与定量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地区间财力均等化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关系,推进财力均等化对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对不同领域的公共服务均等化影响程度不同,在均等化实践中两种均等化模式都应兼顾.
财力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协整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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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12.2(财政、国家财政)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机制研究”14AZZ011
2017-07-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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