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谋共同正犯与共谋犯
由于中日两国刑法对共犯的规定不同,日本刑法将共犯人分为正犯、教唆犯和帮助犯,而我国刑法仅明文规定了主犯、从犯、胁从犯及教唆犯,导致中、日学者对共谋行为的法律性质的看法存在较大差异,在日本学者之间存在争议极其激烈的共谋共同正犯理论,我国学者则倾向于回避按分工标准对共谋行为的定性问题.实际上,共谋是一种与教唆、实行、帮助或组织行为均不同的行为,宜单独列为一种共犯行为,在刑法中单独规定共谋犯.
共谋共同正犯、共谋犯、实行行为、教唆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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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13(中国法律)
教育部2010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风险社会下的刑法创新"的阶段成果之一10YJC820178
2013-03-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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