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060.2009.03.016
企业社会责任在公司法中能走多远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对社会负有责任,而传统的利益相关者理论是指企业对所有利益相关者负有责任.即便有观点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与利益相关者理论有合并的趋势,但它们彼此有本质区别,上世纪末期起,不少英美学者已试图通过改革公司法促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但效果并不理想.究其原因,法学界未能充分理解和区分企业社会责任与利益相关者责任.由于法律具有滞后性和被动性,且<公司法>植根于"股东优先理论",故<公司法>只能用以防止股东滥用权利侵害非股东利益相关者之利益,而不能有效促使企业主动履行其对非股东利益相关者之责任,乃至于社会责任.本文建议通过企业外部机制的改革以促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理论、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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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0;DF411.91(企业经济)
2009-07-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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