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060.2007.05.011
和谐社会和法治文明
经济发展在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到3000美元时,往往是社会发展的转折点.这时,社会的发展有两种可能.一种是通过民主法治建设,对经济发展中的贫富差距加以干预,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社会的共同富裕,保持社会经济的持续繁荣.另一种是片面强调经济发展,忽视经济发展中的贫富差距,造成两极分化加剧,并引发社会的动荡和经济的停滞."拉美陷阱"是后一种模式的典型.和谐社会的提出,就是要在经济发展中,通过主动、自觉地超越"拉美现象",实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共同富裕.而超越"拉美陷阱"最重要的途径是民主和法治建设.在当代,民主法治建设的核心是宪政建设.因此,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根本的手段就是推进社会主义宪政.
和谐社会、民主法治、社会主义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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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0(中国法律)
2007-1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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