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060.2007.03.017
各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启示
我国现有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机构设置存在较多弊端,不利于中国进行政府管理体制创新,也不利于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参照各个知识产权管理先进国家的成功经验,根据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的基本原则,我国有必要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机构设置进行改革,成立国家知识产权总局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下设工业产权司和版权司,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体制基础和重要保障.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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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1.12(中国法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0473065
2007-07-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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