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060.2006.03.022
个人健康医疗信息和隐私权保护
个人健康医疗信息是个人信息的组成部分,是可以用于识别主体的符号,个人健康医疗信息的控制权为生成者所拥有.个人健康医疗信息的综合性使其价值高于单一的个人信息.个人健康医疗信息控制权丧失后,具有不可回复性.个人健康医疗信息的控制权、管理权、使用权可适当分离.隐私权是一项独立的人格权.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个人隐私权应当适度克减;同时,政府具有保护个人健康医疗信息的义务.
个人信息、医疗健康、隐私权、政府、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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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6(行政法)
2006-08-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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