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060.2006.02.007
有神论的政治宪法学--对施米特的解读之一
卡尔·施米特(Carl Schmitt)真正的思考角色,与其说是一个政治思想家,毋宁说是一个法律教义学家.在其理论体系里最具有标识性意义的非常状态、主权和决断这三个概念中,既有挥之不去的规范主义的传统刻痕,又有所谓"决断主义"的野性取向,而其思想与方法,则无不飘忽着与传统神学具有"结构同一性"的投影,这乃是由他的"(法学)概念的社会学",尤其是所谓的"精神史的"(geistesgeschichtlich)方法所决定的,而其最终目的,则是为了建构一种有神论的政治宪法学.
施米特、非常状态、主权、决断、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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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2(516)(国家法、宪法)
2006-05-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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