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060.2004.06.012
房地产金融风险防范之私法视角--关于保证保险的案例和比较法研究
房地产抵押贷款保证保险首先兴起于美国,后被其它国家所效仿.其功能在于分散风险,使债权信用增级,有利于房地产二级市场的形成发展并可促进交易的实现.保证保险属于保险而非保证,因此应适用<保险法>而不适用<担保法>的规定,但因其担保功能又不同于一般的保险.案例分析与比较法研究得出的结论是:我国应吸取其它国家在房地产金融风险防范方面的经验教训,借鉴国外成熟的立法而对其作出制度设计.
房地产、金融风险、保证保险、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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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中国法律)
2005-0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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