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060.2003.05.007
日本地方情报公开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日本各地方从1982年开始制定情报公开条例,逐渐建立起各地的情报公开制度,成为国家<情报公开法>的法制基础.地方情报公开条例一般包括立法目的、实施机关、公开的公文书、请求权人、适用除外的情报、公开程序、情报公开审查会等内容.地方情报公开立法基本上符合宪法和<地方自治法>关于自治立法的规定,但与已有法律制度也存在冲突.日本法院判例对条例的解释,对情报公开制度的建立起着重要作用.条例与<情报公开法>的关系表现为地方自治与中央权威的关系,存在对应性和独立性.
日本、情报公开条例、立法依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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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13(行政法)
同济大学校科研和教改项目
2003-12-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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