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060.2001.03.008
物权行为理论与物权法
制定并正确适用物权法都离不开物权行为理论.文章认为物权行为是由物权合意与交付登记相结合形成的物权处分行为,它与债权行为相分离并独立存在,对物权变动具有直接的法律效果.因而物权行为理论较债权意思主义和债权形式主义,能正确区分围绕物权变动产生的不同法律关系.
债权行为、物权行为、物权变动、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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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1(法的理论(法学))
2005-0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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