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4类钛产品维持低进口税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于2013年12月11日正式发布了《2014年关税实施方案》,该方案将于2014年1月1日执行。方案中4类钛产品(二氧化钛质量百分数大于70%的高钛渣,钛铁及硅钛铁,厚度≤0.8毫米钛板、片、带、箔,厚度>0.8毫米钛板、片、带)进口商品暂定税率,分别为0%、1%、4%及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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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1;TP3
2014-03-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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