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矛盾的外部解决:私人利益取向集体行动的一种发生机制——以鲁北小河村“水费事件”为例
集体行动多由共同利益引起,并最终指向共同利益,私人利益取向的集体行动鲜见发生,尤其是“共同利益引起、私人利益取向”的类型更是如此.对某农村地区集体行动的个案考察显示,当村事纠纷与由共同利益引起的外部矛盾相遇时,会出现对外部矛盾假意抗争的可能,这种类型的集体行动实际指向内部,目的在于寻求内部矛盾的外部解决.
集体行动、内部矛盾、外部解决、村事纠纷、发生机制
C912.82(社会学)
上海市大文科研究生学术新人培育计划2013-2014年课题成果;齐鲁师范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2012W1717
2014-05-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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