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权建设法治化新探——以"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为观察视角
在我国当前"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背景下,地方政权建设法治化有三个重要问题,即省、市、县三级地方政权的法律定位、地方政权的合理界分,以及实现地方政权及建置的法治化.为促使"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成功,地方政权应当实现以下三个方面的改革:一是实现市县分治,且市应当对县的经济发展起到带动和协调作用;二是需要将地级市的权力进行合理下放;三是需要通过修宪和制定<行政区划法>等方式,实现地方政权尤其是地级市政权及其建置的法治化.
地方政权、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宪法
DF3(行政法)
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法律问题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09CFX018
2010-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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