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后答疑"的意义与局限:基于判决的接受性
在司法实践中,以何种标准来衡量裁判结果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合法性与合理性等标准有着各自内在缺陷,相比而言,可接受性标准具有自身的优势.以此为视角来分析"判后答疑"制度可以看到,该制度在促进当事人接受判决结果、降低无谓上诉和重复申诉方面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但是,由于操作性较低以及过于依赖法官个人素质等原因,判后答疑也有可能对接受裁判结果起到适得其反的消极效果.但从司法发展的整体来看.判后答疑的出现,实质上是中国需要建立判决理由制度的一个具体表现和前瞻.
判后答疑、可接受性、合法性、合理性、判决结果、司法过程
DF7(诉讼法)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重点研究项目《司法方法与和谐社会的建构》的部分成果.06SFB1003
2009-04-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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