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以加强宪政文化建设为视角
目前,在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制度下,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可以通过行政自诉的途径维护其利益不受侵犯,但这一基于"诉讼利益"理论的传统诉讼制度,没有为公益的侵犯提供任何救济途径,成为我国行政诉讼的一个重大制度缺陷.在推进依法治国,加强宪政文化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设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制裁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的违法行为,势在必行.
行政公益诉讼、必要性、可行性、宪政文化建设
DF4(经济法、财政法)
2008-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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