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633.2007.z1.070
和谐法治社会构建中的社会法理念
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过渡到垄断阶段,社会矛盾开始激化.社会发展的大形势要求加强国家这只"看得见的手"发挥作用,以协调社会矛盾,平衡社会不同群体的需求.这便产生了所谓的"福利国家".这种国家介入社会、公权力介入私权利的现象,表现在法律领域中就是私法的公法化和公法的私法化,并随之产生一系列公权力与私权利边缘化的社会性的立法.构建和谐的法治社会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目标,社会法在此进程中又起着巨大的作用.因此,加强社会法立法是构建和谐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社会立法、正义、法治、和谐社会
DF0(法的理论(法学))
2007-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48-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