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633.2006.06.022
公司国籍判断标准之评析——兼论我国公司国籍判断标准的完善
公司国籍判断标准是公司国籍确定的重要内容.公司国籍判断标准有准据法主义、住所地主义、控制主义和复合标准主义四种.我国现行公司国籍判断标准为准据法主义,这种单一的公司国籍判断标准导致大量的"假外国公司"出现.考虑我国发展中国家的国情,宜采取准据法为主,住所地和控制主义为辅的复合标准主义.
公司国籍、准据法主义、住所地主义、控制主义、复合标准主义、"假外国公司"
D9(法律)
2006-1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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