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633.2003.04.003
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主体
社会主义社会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主体不仅仅是国家公职人员,而是广大人民群众.这是社会主义国家与一切剥削阶级统治的国家在治国主体上的根本区别.要真正实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社会主义治国方略,必须提高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主体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道德素质.
依法治国、以德治国、主体、素质
D905;D920(法的理论(法学))
四川省社会科学基金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