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633.2003.02.011
西部大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利益补偿机制
为保证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必须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利益补偿机制,按照受益者补偿原则,解决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的价值补偿.针对我国经济社会制度安排上的缺陷,对生态环境建设的利益补偿机制进行制度创新,当前应该注重和加大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在受益地区征收生态环境调节税;强化对资源占用和环境污染的收费;提高生态环境建设自身的经济效益.
西部大开发、生态环境、利益补偿机制
F124.5(中国经济)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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