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274.2019.09.023
关于《罗马书》8章3节的翻译问题
《罗马书》8章3节的经文,《和合本》译为:“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现代中文译本》译为:“摩西的法律因人性的软弱而不能成就的,上帝却亲自成就了.上帝差遣自己的儿子,使他有了跟我们人相同的罪性(译注:‘使他……罪性’或译‘取了跟我们相似的罪的肉身’),为要宣判人性里面的罪,把罪除去.”
2019-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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