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421.2012.06.004
关于地方政府铁路投资的若干思考
地方政府是铁路的重要投资主体.铁路产业的“市场失灵”使铁路的发展和政府有着天然的联系和不可分割性.区域铁路和城市铁路具有地方公共产品特征,应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作为其重要投资主体的作用,体现“谁受益、谁投资、谁决策、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明确铁路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投资和补贴主体,实现铁路外部性的内部化.针对当前地方政府在铁路投资中存在的投资不足和投融资制度缺失问题,提出建立铁路公共投资制度、拓宽地方政府铁路投资的融资渠道、优化合资铁路股权配置结构等指导地方政府更好地实现铁路投资的政策建议.
铁路投资、地方政府、政府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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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32.3(铁路运输经济)
2012-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3-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