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季度篷布相关产品信息通报
根据原铁道部铁运”2010” 188号《关于加强货车篷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4年4季度篷布相关产品信息通报如下:一、检验信息4季度抽检自备篷布1厂次,合格1厂次.篷布编号信息见“中铁检验认证中心”网站的“批量抽检通报”栏目,网址见本通报第5部分.二、篷布绳索标志线批次号信息原铁道部运输局运营专业”2010” 667号《关于公布货车篷布相关技术条件的通知》中规定:“篷布绳索有效期限为4年.整根绳索应捻结标志线,内含产品名称、生产单位、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标志线使用PE材料制作,字迹必须清晰可见.”.为规范管理及防伪,增加绳索批次号信息,并予以公布,如对产品质量有疑问,可与我们核对,进一步验证相关防伪信息.根据企业申请,4季度篷布绳索批次号为:
货车篷布、相关产品、信息通报、绳索、标志线、有效期限、相关技术条件、铁道部、批次、通知、生产日期、生产单位、认证中心、检验信息、规范管理、管理工作、防伪、抽检、产品质量、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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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29;TP2
2015-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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