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标准转为铁道行业标准的通知
@@ 各铁路局,各专业运输公司,各铁路公司(筹备组):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国家标准转为行业标准处理意见的通知》(国标委计划”2006”82号)要求,现将国家标准清理结论为”国标废止,转行业标准”的铁道部归口的20项国家标准,分别转为铁道行业标准或废止,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生效.
国家标准、铁道部、行业标准、通知、管理委员会、运输公司、铁路公司、国标、废止、处理意见、铁路局、筹备组、标准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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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3;F53
2007-1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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