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192.2011.01.020
论起诉状一本主义的功能缺失——以日本刑事诉讼法为范本的考察
起诉状一本主义是我国刑事诉讼公诉方式改革面临的一种选择.日本是大陆法系卷宗移送主义公诉方式转向起诉状一本主义的唯一国家,因为受到职权主义诉讼传统和相关制度的制约,日本的起诉状一本主义在实践中不能实现其在英美法系国家所具有的防止法官预断和保障庭审实质化的功能,处于一种公正和效率均失的尴尬境地,具有同样职权主义诉讼传统的中国在公诉方式改革中必须引以为鉴.
起诉状一本主义、日本刑事诉讼法、法官预断、庭审实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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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中国法律)
2011-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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