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192.2009.02.019
论构建我国刑事协商制度的理念支撑
刑事协商制度是指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为前提,刑事诉讼主体之间通过对话与合作,在充分考虑对方诉求的基础上相互妥协,就刑事案件的程序、实体等问题达成共识,注重对话、合作与互惠而非对抗的一种司法制度.建构刑事协商制度必须具备适合的条件,最根本的条件是刑事协商的价值理念是否得到普遍的认可.在法治化背景下如何充分保护被害人利益、犯罪人利益及公共利益并最大限度地实现它们之间的平衡是当前刑事法治观念发展的一个基本趋向,刑事协商制度的建构即顺应了这一思想潮流.在刑事协商制度的建构过程中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人们观念的转变,如不能顺利解决,将直接妨碍刑事协商制度建构的正当性.
刑事协商制度、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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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7(法学各部门)
2009-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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