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192.2008.03.006
论警察鉴定人非竞合性诉讼地位
在刑事诉讼中,警察鉴定人与警察证人具有不同的诉讼地位,警察鉴定人不可兼具双重诉讼地位.警察证人就有关案件部分实体事实和程序事实向法庭作出证词,证明警务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警察鉴定人从事科学实证活动,具有独立和超然的科学认知、中立于诉讼价值判断的地位.警察鉴定人出庭的目的就是自信地显明鉴定资格身份,表明鉴定人个人人格公正性的极可信赖,详细论证鉴定结论的前导原因并作出解释.
警察鉴定人、警察证人、非竞合性诉讼地位
18
D917(法学各部门)
2008-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2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