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犯罪物质现场与心理现场之间的辩证关系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9-3192.2005.04.021

浅议犯罪物质现场与心理现场之间的辩证关系

引用
犯罪现场是储存犯罪信息的载体,包括物质的现场和心理的现场,二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研究犯罪现场就是为了侦查破案,认定犯罪,最终达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实现物质现场与心理现场的相互认定.

物质现场、心理现场、辩证关系、心理证据

15

DF793.5(诉讼法)

2006-0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85-8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1009-3192

41-1333/D

15

2005,15(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